关于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(发改能源〔2026〕884号)
政策摘要
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发布新型能源体系“十五五”规划,明确能源安全、绿色低碳转型、新型电力系统、新能源基地等方向,要求各省及央企落实。释放加大新能源开发、储能、绿电交易、虚拟电厂等支持信号,利好集团矿能主业。
① 政策要点
1. 扶持方向:风光基地、分布式新能源、新型储能、虚拟电厂、绿电绿证、碳市场。
2. 量化目标: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%左右,新能源装机占比超50%。
3. 核心抓手:中央预算内投资、专项债、绿色金融、用地用能支持、绿电交易机制、碳资产开发。
4. 申报窗口:2026-2027年各省实施方案编制期,需对接省能源局。
② 战略契合度研判(高度)
①对齐国家“十五五”能源安全、新型能源体系战略,省“新型综合能源基地”部署,市“强省会”新能源基础设施。②契合集团“链主”平台定位,主业覆盖风光、充电、储能、绿电交易。③战略价值分级:必争。理由:规划直接利好集团光伏、风电、充电网、虚拟电厂、零碳园区业务,且与修文高仓风电、矿能特来电充电网、零碳园区项目高度匹配。
③ 💡 集团可利用政策点(深度)
1. 中央预算内投资:支持新能源基地、储能、充电基础设施,可对接集团光伏、风电、充电网板块。
2. 地方政府专项债:支持综合能源站、零碳园区,对接综合能源站、零碳园区板块。
3. 绿色金融:碳减排支持工具、绿色债券,用于绿色矿山、矿产品供应链。
4. 绿电交易机制:扩大交易规模,利好集团绿电项目(修文风电、分布式光伏)及绿证收益。
5. 虚拟电厂补贴:聚合充电桩、储能参与需求响应,对接矿能特来电充电网、零碳园区。
6. 用地用能支持:优先保障新能源项目用地,利好修文风电二期、集中式光伏。
④ ✅ 针对性建议意见(可行)
1. 牵头部门:战略投资部、新能源事业部。
2. 申报路径:对接省能源局、市发改委,争取将修文高仓风电二期、零碳园区纳入省“十五五”新能源重点项目库。
3. 合作方:省能源局、贵阳供电局、特来电、兰州大学深圳研究院。
4. 时间节点:2026年Q3完成项目储备,Q4提交申报材料。
⑤ 落地路径(近期/中期/远期)
近期(0-6月):梳理集团新能源项目清单,编制“十五五”新能源发展规划,对接省能源局争取纳入规划。责任:战略投资部、新能源事业部。交付:项目清单、规划初稿。
中期(6-18月):推进修文高仓风电二期、零碳园区示范项目立项,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。责任:新能源事业部、零碳园区项目组。交付:可研报告、资金申请报告。
远期(18月+):建成零碳园区、虚拟电厂平台,参与绿电交易和碳市场。责任:运营管理部、矿能特来电。交付:运营数据、碳资产收益。
⑥ 风险识别与应对
1. 政策变动风险:规划细则调整,缓释:密切跟踪政策,保持与省能源局沟通。
2. 竞争风险:央企、省企抢占优质资源,缓释:发挥地方国企优势,联合特来电等合作方。
3. 资金风险:项目投资大,缓释:争取绿色金融支持,引入社会资本(绿色矿山投资基金)。
⑦ 集团项目谋划建议
1. 修文高仓风电二期:在修文县扩建50MW风电,采用“风电+储能”模式,参与绿电交易。
2. 贵阳经开区零碳园区:以集团总部或合作园区为载体,建设“光伏+储能+充电+虚拟电厂”一体化项目,打造“源网荷储”示范。
政策原文
目录项的基本信息
公开事项名称:
关于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(发改能源〔2026〕884号)
000019705/2026-000070
主办单位:
制发日期:
2026-06-13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
发改能源〔2026〕88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有关部委、直属机构,有关中央企业:
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实施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26年6月13日
附件:
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
.pdf